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公开发行公司可因紧急事由召开临时董事会,证期局会儘快公布董事会议事办法的问答集,明确定义哪些是「紧急事由」,至少会包括选任或解任董事长。
金管会表示,为明确规范解任董事长的程序及完善公司治理精神,修正「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议事办法」,已预告期满,近期将发布施行。
新条文明确规定,董事会重要讨论事项不得以临时动议提出,考量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董事为决策前应有充分的资讯及时间评估其议案,所以明定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应在召集事由中列举,不得以有紧急情事或正当理由以临时动议提出。
而公司董事长的选任或解任应提董事会或常务董事会讨论,公司法明定,董事长选任应由董事会或常务董事会决议,其解任亦应由原选任时的董事会或常务董事会决议,基于董事长的解任与选任同属公司重要事项,明定应提董事会或常务董事会讨论,且不得以紧急情事或正当理由以临时动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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