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岁杜姓男子,开车载少年友人和1名14岁国中少女前往旅馆内狂欢,3人喝完酒后,见到少女因酒醉不省人事,且少年友人还在一旁和她嘿咻,一时情欲高涨,认为少女昏睡有机可乘,竟先猥亵少女后,强行硬上。事后少女被友人告知遭到偷拍性爱片而偷偷告诉学校师长,杜男遭告后坦承犯行,且赔偿少女及父母60万元,法官认为杜男有悔意且态度良好,依乘机性交罪判杜2年,缓刑5年,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14岁的国中少女小美,于民国107年7、8月间,透过探探通讯软体认识一名少年男网友,某日小美心情不佳,于是透过脸书即时通约男网友出门。

但少年男网友又找来一名杜姓男子开车载她们一起外出,并前往汽车旅馆内狂欢,小美因不胜酒力酩酊无力、意识不清,却当场与少年网友发生性关系。未料杜男在场也忍不住,趁机猥亵少女后性侵。

少女事后经友人告知,她疑似遭杜男偷拍性爱影片,于是透过朋友向学校师长告知;经向杜男提告后,杜遭到起诉。

法官审理后认定,杜男所犯乘机性交罪为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利用小美酒醉而陷于此不能且不知抗拒之状态下,对小美为性交行为虽然可议,但考量杜男过去并无前科纪录,思虑未周,一时情欲失控,对小美乘机性交行为,全程坦承犯行,又与小美及其父母达成和解赔偿60万元,依乘机性交罪判杜2年,缓刑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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