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会计师开立假发票176纸,供知名的网购公司「东京着衣」充当进项凭证使用,虚开发票金额达新臺币1亿7560万9226元供逃税,台湾等法院驳回上诉,依违反商业会计法之填制及记入不实罪,判刑1年2月,可易科罚金,以2000元折算1天,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李明知丽舍等7家公司都不是东京着衣的实际交易对象,竟规划帐务及资金流程,开立7家公司发票共176纸,供东京着衣公司充当进项凭证使用,虚开发票1亿7560万多元,又虚偽制造资金流向后,再提现以地下通匯管道匯至大陆地区用于支付货款给东京着衣公司的实际进货厂商。
东京着衣公司176纸发票向税捐稽徵机关申报扣抵销项税额,总计逃漏营业税865万1137元;李明知股东未实际缴纳公司设立登记或增资股款,竟为使丽舍公司完成设立登记、完成增资变更登记,制作内容不实之股东缴纳股款明细表等文件,持以申办变更登记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