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曾在联席会议决议「公立大学就不续聘教师措施遭撤销、不得提起诉讼」,《宪法》法庭29日判决,并作出决议,即抵触《宪法》保障学术自由和诉讼权,判决将不再援用,代表公立大学解聘教师,若遭撤销有机会翻案。台大校长管中闵在脸书发文表示,这让大学自治再向前迈进。
台大园艺暨景观学系一名李姓教授2006年8月起以助理教授身分任教,但到了2014年前仍未升等,教评会决议不续聘,他为此提出申诉获胜,不过校方不服,提起再申诉,遭中央教师申评会驳回,之后台大提行政诉讼也败诉确定。
台大随即提出抗告,而最高行政法院在2017年6月举行的第二次庭长会议,对再申诉决定不服而依法请求救济者,仅为教师,不包括台大,驳回抗告确定,台大则认为该决议是侵害大学自主。
而《宪法》法庭昨日针对台大另外一起案件,即法律学院前陈副教授未通过教师评鑑、覆评的释宪案作出判决,认定台大法学院教师评鑑办法施行细则,未违反法律明确性、正当法律程序和比例原则,判决合宪。
对于两起案子,管中闵在脸书发文表示,两件释宪案台大均胜诉‧这两案关系到未来的大学如何处理教师续聘与评鑑,也使大学自治再向前迈进了一点,但强调「真正的大学自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台大一向坚持学术标准,不曾退让,这次的判决结果证明了台大的坚持是正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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