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知名景点彩虹眷村惊传彩绘墙遭文创公司破坏,更引发一系列市府、彩虹文创公司与彩虹爷爷间的纷争,文创公司负责人魏丕仁下午回到眷村收东西,他强调,涂掉的6面墙都是公司美术团队近几年创作的,原本属于彩虹爷爷画的部分则完全没动。
文化局表示,彩虹村的房舍属于不动产,所有人为市政府;墙面上的彩绘为动产,虽为黄永阜及业者所绘,但「彩绘」附合于「房舍」上,且已成为房舍的重要成分,所以彩虹村的彩绘所有权为市府所有,业者不应任意破坏。
指着遭涂漆的墙面,魏丕仁说,彩虹爷爷当初彩绘的墙面许多都已经天然损坏,他的团队在彩虹眷村经营超过10年,许多墙面的创作都是美术团队画的,甚至为了带给民眾新鲜感,团队几乎年年都变更彩绘图样,既然涂掉的是自己团队的创作,且文化局也没有交代过团队的画作如何处理,把它盖掉又怎么会有破坏的问题。
魏丕仁强调,除了彩虹爷爷的创作完全没有动,还有些与市府有关的创作也都留下。他指着已经涂漆的墙面上独留的一只鸟说,这只鸟是宣传台中市观光时,市长有把鸟的图样印在衣服上,所以特别留下来,但其实这只鸟也是美术团队画的。
而针对彩虹文创公司与彩虹爷爷间仍有官司在审理中,他强调,当初与彩虹爷爷的合约,双方约定好的金额都没少给,所有的证据都还保留着,前后共给他超过千万元。
魏丕仁接着将矛头指向市府,他说,市府很多计画都不商量,过去也曾希望好好合作,没想到现在要被轰出去,做出这样的动作(涂漆)就是想要表达抗议,「你(文化局)以后要怎么维护?」
文化局强调,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改变彩虹村彩绘墙面的现状,彩虹文创已破坏原彩绘,并丧失观赏价值,文化局将主张构成刑法354的毁损罪,后续将会向彩虹文创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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