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张姓客运司机为闪避前方机车紧急煞车,车身剧烈摇晃导致车内乘客重心不稳,而衍生跌倒撞击之意外,逾90岁的杨姓老翁遭后方乘客扑撞,跌倒伤重致死,台北地方法院考量张与死者家属调解,依过失致死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

张男在今年1月28日下午3点多驾驶客运,搭载高龄乘客杨翁,沿台北市文山区兴隆路4段往木新路方向行驶,途中杨起身站立于张的公车驾驶座后方等待到站下车,张男因见其前方有一辆机车欲闪避巷口起步的汽车、在甚短距离煞车,其遂紧急刹车。

杨翁因而重心不稳,紧接着遭同样重心不稳的后方汪姓乘客向前扑撞,而以胸腹部重重撞击车上栏杆后跌倒在地,致受有胸腹部钝挫伤、右肋骨折、肝臟撕裂伤等伤害,紧急送医救治后,仍于当天晚上神经性休克而死亡。

检方起诉后,台北地院考量张男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与死者家属以120万元成立调解且履行完毕,对方表示「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将张男判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宣告缓刑2年,以启自新。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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