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中西区2009年发生台湾史上最大现金抢案,全案8人预谋行抢7736万现金得手,7名嫌犯陆续缉获到案,最后1人黄江正逃亡至2021年9月15日,在安平区落网,台南地院1审判处21年,黄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2审因他曾自首报缴枪枝,符合减刑3年,4日改判18年併科15万罚金,可上诉3审。
台南市中西区宝信钟表门口,2009年11月发生抢案,歹徒4人1车,由绰号大目仔蒋春益开车,林秉峄、王志成与黄江正下车,分持电击棒、枪与乌兹衝锋枪等武器,强抢刚提领完鉅款的被害人蔡进添装满现金的行李箱与袋子,再逃逸到南科一处工寮分赃。
警方事后调查得知,全案为蔡进添胞妹蔡婕涵内神通外鬼,得知兄长从事地下黄金买卖,经常用大量现金出入,告知共犯方东隆,方男再找来蒋春益、林秉峄、王志成、黄江正与苏建铭共谋犯案。
检警事后破案时,逮回7人,仅追回1190万元,怀疑唯一在逃的黄江正藏匿其余现金。直到他逃亡12年后落网,警方得知他花750万元买1栋房子送给女友,却未发现其余现金。
警方在黄江正落网时起获3把枪枝,其中1把为空气枪,两把为改造枪,还有28发子弹,他将枪枝来源推给死者,并报缴给警方。
台南地院1审依照他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处14年,共同剥夺他人自由判处1年6个月,藏匿2把改造手枪各判6年併科罚金12万元及5年6个月罚金15万元,法官审酌判处应执行21年有期徒刑,併科25万罚金。
台南高分院审理时,发现黄男落网后自首报缴其中1把枪枝,符合减刑标准,将5年6个月徒刑改判2年4个月,减刑3年,罚金也降低,全案应执行18年,併科7万罚金,仍可上诉3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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