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恶火46死 起火瞬间"1分钟"延烧│中视新闻 20211014
城中城恶火夺走46条人命。(本报资料照片)
城中城恶火夺走46条人命。(本报资料照片)
黄格格在郭男小套房内沙发上纵火。(本报资料照片)
黄格格在郭男小套房内沙发上纵火。(本报资料照片)
黄姓家属出庭,痛批为什么不是判死刑,强调她们一定会再上诉。(袁庭尧摄)
黄姓家属出庭,痛批为什么不是判死刑,强调她们一定会再上诉。(袁庭尧摄)

高雄盐埕区城中城大楼46死祝融案,凶手黄格格仅因和郭姓男友吵架,竟故意将未熄灭的香灰倒在小套房沙发上导致闪燃,进而引发大火,事后狡辩无悔意。高雄地院5日依《放火罪》判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法官表示,黄女仅因为想要阻断郭男的恋情,就刻意在小套房内制造火势,害城中城46位住户死于非命。但依检方提出的证据尚无法证明黄有杀害城中城大楼住户的犯意,虽然放火有明显过失,但仍不构成检方起诉的杀人罪,据此改依《刑法》第173条公共危险、放火烧燬现供人使用住宅罪以及过失致死罪量刑,并以罪行较重的《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

黄女生性多疑,怀疑郭男与前女友藕断丝连,两人时常为此大吵。2021年10月13日晚间10点多,黄与郭找来2名男性友人在套房饮酒聊天,酒过三巡又为感情事大吵,在场男性友人见状快闪,郭懒得和女友争辩,也在当晚11点多藉故离开,躲去附近的友人家,独留黄一人在套房内饮酒。

黄不断打电话、传Line给郭,却都被已读不回,她怀疑郭跑去找前女友;隔日凌晨1时许黄女气到失去理智,想起郭曾呛她「房子不是我的,有种妳就把这里烧了」,疑似故意把未熄灭的香灰直接倒在皮沙发后,径自骑车回家。

不到15分钟,套房内烟雾瀰漫,一名计程车司机徒步经过发现有异,探头查看惊见火光,正要转头拿灭火器抢救时,「砰!」一声玻璃窗炸开,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司机只能大喊「火烧快跑!」

火势立刻蔓延至一旁机车和杂物,浓烟因「烟囱效应」不断上窜,高楼层居民仅数人成功逃出,46人呛死家中,41人幸存。

高雄市政府城中城大火调查报告指出,黄格格用火不当,导致该一楼大批机车延烧,1300度高温烧到水泥溶解、钢筋都变形,大楼多数防火门遗失或损毁,根本挡不住浓烟及高温。

检方表示,黄格格相当狡猾,在13次侦讯过程中都不认罪、供词反覆,更拒绝测谎,完全不配合办案。检方侦查后认定,黄女仅因猜忌怨恨竟酒后失控,故意点火滋事要让男友难堪,引发大火害命。加上犯后毫无悔意,态度恶劣,建请法院处以极刑并褫夺公权终身,以昭炯戒。

针对公部门相关责任,检方强调「查无其他不法情事而有应负刑责之人」。检方解释,城中城7至11楼「未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部分,因工务局人力有限,针对为数不少的「高强度商业類建筑物」列管有其裁量权,难认有废弛职务之嫌;针对城中城1至2樓安全梯擅自设置栅门部分,经查逃生方向免用门禁卡,工务局未曾查处也无责。

至于城中城有未检修申报消防安全设备一事,消防局多次收到检举、派员前往查处,但是城中城管委会经辅导失败,造成约束、裁处困难,难认消防局有废弛职务之嫌。

针对城中城总干事李太明,检方认为他并非城中城区分所有权人,无需对消防检修相关事务负责。纵使有向住户酌收费用,也是维持大楼基本运作,难认具有保证人地位、有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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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家属黄姓女子和妈妈一同出庭听判,听到结果时不敢置信,强调黄格格一手害死46条人命,泪批「应该要让她去和46条冤魂作伴!」,检方也强调一定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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