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男子日前收到罚单称他在国道上未保持安全车距,罚单写明当时他的车速为85公里,应保持42.5公尺车距,因此开罚3千,但他质疑「是怎样测出和前车未保持42.5公尺的?」网友看到照片后纷纷傻眼,因光用肉眼就能看出车距明显低于42.5公尺,也有人说「地上的标线都是固定规格,看标线就可以算了」。
该名网友在脸书「爆废公社」发文表示,他日前收到罚单称他在上月5日被拍到「未保持行车安全距离」,罚单上称他当时时速为85公里,应保持42.5公尺的车距,因此开罚3千元,但他认为凭照片根本无法判定车距,发文说「因为都是在移动中,而且如果是在塞车时呢?也要保持安全距离吗?」
其他网友一看照片,就说用肉眼都看得出来车距太低,「国道、快速道路追撞都这款的啊,很喜欢闻人家屁股」、「该保持多少距离跟时速有关,塞车的时候速度慢成那样」、「我以为开高速安全距离这是基本常识…第一次听到有人不知道保持安全距离」、「地上的标线都是固定的尺寸固定规格,看标线就可以算了」。
据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规定,两车行车安全距离,在正常天候状况下,小型车为「时速除以2(公尺)」,大型车则为「车速减20」;但车辆行驶于雪山隧道,在正常情形下,小型车应保持50公尺以上之行车安全距离,大型车应保持100公尺以上之行车安全距离,如因隧道内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状况导致车速低于每小时20公里或停止时,所有车辆仍应保持20公尺以上之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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