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岁头上动土,彰化地检署新建大楼遭窃,检警循线逮到王姓惯窃,依窃盗罪移送法办,不料法官审理后,裁定一万元交保,但由于窃贼身上没有现金,该名法官竟要求员警开着警车来回2小时近百公里路程,到南投帮忙取钱, 近日这件荒唐的事蹟在彰化警界流传;彰化地方法院则回应,因犯嫌确诊基于便民需求,才会请警方协助拿保释金。
王姓窃贼日前趁着深夜闯入地检署工地,偷走约60公尺的电缆线,检警调查随即掌握住在南投草屯的33岁王男与28岁的黄姓男子涉有重嫌,由于过去他们同在地检署新建大楼工地打零工,前后共伙同4名同伙一同窃取电缆销赃。
警方循线逮到王姓兄弟,6月21日到草屯拘捕主嫌王男,警询后依窃盗罪移送彰检侦办,遭检方声押,但法院裁定他1万元交保,不过当时王男说他身上没钱,依法必须由家属办理交保,但没想到法官却要求员警到南投草屯帮王男取保释金协助完成交保。
近日这件荒唐的事蹟在彰化警界流传,有资深刑警看不下去,认为法官做法太夸张,从没听过要求帮忙奔走筹措交保金的,还要警方开着警车远赴南投,这种事情跟诈骗集团有何不同,警方积极宣导法官不可能带警察上门讨钱,如今法官却带头作乱,荒唐至极闻所未闻。
有律师指出,从法律面来看,法官确实有指挥警察之权力,但这是否在调度的范围内有待商榷,另外从行政诉讼法来看,法官命令1万元交保,交保不出来只能做羁押,等到家属筹措足费用再来交保也可以,没有听过直接命令警察到家中拿交保金的。
律师强调,法官会审酌羁押的原因与必要,认为没有羁押必要才会裁定交保,羁押原因譬如说有反覆实施同一犯罪之虞等等,但既然法官认定有羁押原因,但没有羁押必要,所以裁定交保,就不能说他没有办法钱交保,法官还帮他找钱,你就应该要将他羁押起来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而交保的王男没有学乖,7月还在南投犯案;彰化地方法院发言人黄龄玉庭长表示,法官审酌王嫌对案情如实交代也坦承犯行,过去虽有前科但2020年服刑完毕就未再犯案,考量其确诊基于防疫才会将王嫌交保,但王嫌家人也都确诊,基于便民才会在侦巡警方同意下,到南投拿保释金。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