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为何认定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的论文抄袭?台大社科院长、审定委员会召集人苏宏达表示,林智坚与余正煌的两本论文,首先摘要与结论部分有高度相似,再者高度重迭的15处,有8处逾越合理范围,另外还有多处「同对同错」状况,因此认定比较晚发表论文的林智坚抄袭余正煌。
苏宏达表示,台大在7月6日、7日接获检举,有人检举林智坚的论文抄袭余正煌、有人检举余正煌抄袭林智坚、还有检举两人互相抄袭。台大社科院在7月17日组成审定委员会,依规定要在2个月内、也就是9月6日前完成调查,但他们提早到现在就完成。
在审定委员会调查期间,苏宏达发了一封信给内部同仁,指林智坚论文事件是「丑闻」,引发林智坚的律师要求苏宏达必须迴避。不过苏宏达表示,在国际学术界,只要被开始调查,就可以用「丑闻」来描述。
苏宏达表示,审定委员会以检举人提供的资料及被检举人提供的资料和答覆来进行调查,其他当事人在不同地方的说法,则不在参考的范围。
苏宏达指出,台大透过比对软体来比对林智坚及余正煌两人的论文,发现相似度超过40%。审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实质审查,因此之后透过逐章、逐节、逐小节、逐段的比对讨论,加上请关系人到场说明,以更深入了解。审定委员会3次请林智坚、3次请陈明通2次请余正煌来说明,但只有余正煌来过1次,林智坚及陈明通都没来过。
苏宏达说,余正煌和林智坚的两本论文都採用2014年新竹市长选举的同一份民调资料,而且统计模型和分析方法也一样。余正煌主要是研究在这场选举中林智坚的得票基础,林智坚则在论文中说是要研究这场选举中第三者蔡仁坚的杠杆效应。
不过苏宏达表示,林智坚的论文里面几乎没有处理或分析蔡仁坚的杠杆效应,而是将重点放在蔡仁坚的得票基础,这导致他的论文一开始就和余正煌的论文高度重迭,容易产生抄袭的问题。
苏宏达指出,经过仔细比对,林智坚和余正煌两人的论文,不管是研究对象、分析架构、图表图示、摘要第一章、第三章及第四章结论的前言及第一节,都有高度相似性,已构成抄袭。举例来说,林智坚论文摘要全部有7行,跟余正煌论文摘要10行中的前7行几乎一模一样。
审定委员会再就两本论文中高度重迭的15处进行比对,发现有8处相似度及重迭处已逾越合理范围,已构成抄袭。此外,两篇论文有许多「同对同错」的情况,例如多处英文单字拼错、图表错误出现0等,因而确认抄袭情形存在且严重。
两本论文涉及抄袭,但是谁抄谁?苏宏达说,如果两篇论文高度雷同,又未适当引用,那后发表者就是抄袭较早发表的人,这是国际学术界的铁则。余正煌论文最后完成时间是2016年7月,林智坚则是2017年1月,余约早6个月完成,因此认定林智坚的论文抄袭余正煌。
林智坚曾主张两本论文所採用的民调资料是由他提供,因此他不没有抄袭。苏宏达说,民调资料确实是林智坚提供,但问题在于两本论文的文字大量重迭,且林智坚拿不出早于余正煌的手稿,也无法证明是余正煌抄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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