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环保署将于今日下午2时召开环评大会审查「核能二厂除役计画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初稿」,一旦今天通过,核能二厂即可以取得通过环评的行政处分,迈向核电厂除役之路。

数个环保体体今天声明指出,依《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规定核子反应器运转执照到期,就应停止运转,而《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申请审核办法》则明定核电厂申请延役的期间,是执照到期前的5至15年,台湾的核电厂均早已超过申请延役的时限,应如期除役。

核二厂用过燃料池歷经3次改建扩充,用过燃料棒越塞越密,远超过原始设计贮量,最后因空间不足,反应炉无法退出燃料束,亦无乾式贮存设施可以接替使用,台电长期漠视核废料妥善处置的重要性,而高阶核废料的处置延宕,是造成核二厂不可能继续使用的主因。

环团指出,台电所提交的除役计画、除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中,将除役涉及事项限缩在核电厂厂区内,似乎认为核电厂的除役只要顾及厂区内部的建物拆除、避免辐射外泄风险即可,核电厂除役应将乾净的土地还给人民,有关土地的再开发利用,应和在地民眾谘询,做出完整调查并提出补偿计画。

环团提及,台电的除役专业是否能达到国际标准,如何调配既有电厂待退人员的工作任务,并引导专业除役团队的职涯发展,不致造成团队因看不到职涯未来而虚应故事,台电应交代清楚的规划。

环团也呼吁,台电应直接兴建二期室内乾式贮存设施,应儘速开启行政招标流程,及早开始兴建,为核二厂高阶核废料长久以来的困境进行解套。

环团表示,核电厂虽陆续走向除役,但在目前的除役规划中,反应炉拆除后仍会遗留下高低阶核废料在原本的场址中,使地方社区无法摆脱核废料带来的阴影,呼吁政府应及早、尽快完成核废料管理法的修法制度,并且完善选址法规,以便让地方居民早日摆脱核电与核废料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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