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及基隆地检署侦办基隆市信二停车场投标弊案,除7月19日已羁押基隆市政府交通处临时人员陈男外,基隆地检署10日在搜索交通处后,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及泄密罪,约谈交通处停管科张姓科长及贺姓技正,检方复讯至凌晨2时后,认为贺男涉嫌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张男则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

廉政署、基隆地检署日前获报,基隆市政府于今年初举行的信二路停车场招标过程有弊,廉检调查后发现,基隆市交通处临时人员陈男,涉嫌在开标前,将投标的相关内容泄露给大日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廉检于7月19日搜索大日开发,查扣相关事证。经检视查扣的事证后,基隆地检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及泄密罪等,向法院声请获准羁押大日开发负责人苏幸福、副总经理陈信宏,以及直接涉案的陈男等三人。

在廉检调查过程中,也质疑陈男只不过是基市府交通处的临时人员,若说他可以径自取得其他投标厂商的投标书等资料,甚至泄露给特定厂商,于理不合。因此不排除有更高层级的官员涉案。

廉检在连日侦讯先前羁押3人后,于10日上午发动第二波搜索,锁定基隆市交通处,并约谈停管科长张男及技正贺男。据瞭解,廉检认为陈男取得之标案相关资料,很有可能是张贺二人泄露交付,基隆地检署复讯两人直到11日凌晨2时,认定交通处技正贺男涉犯重罪,有串证、灭证之虞,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及泄密罪等,向基隆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张男则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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