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姓女子觊觎父母10年前「借名登记」购买2间千万房产,去年9月擅自出售,损害父母的利益,被控背信罪,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当初购买房屋的契约书、出资资料、父母、女儿的LINE对话纪录,认定女儿涉犯背信罪,依法起诉。
2012年吴姓父母分别在8月、11月间,购得台中市西区、新北市汐止各1间房产,借名登记在女儿的名下,不料事隔9年,女儿未经父母同意,擅自出售两房产,分别取得1500万元、1188万元价金。
吴女声称2间房产都是父母送给她的,让她可以自行处分,但吴女的胞弟证称,2间房产都是父母借胞姊之名义登记在她名下,父母曾告诉胞姊,不可以擅自出售。
检察官依照房地买卖契约书,以及房屋价金出资资料,以及父母与女儿的LINE对话纪录,认定是借名登记,且卖出的房产也已经转移给购屋者,全案依背信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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