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王思佳提起民事求偿诉讼,指控康霖生活公司旗下的尖峯团队成员盗用她的照片及截图,合成为胶原蛋白饮宣传广告,须赔偿150万元,但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未举证康霖公司有变造、使用限时动态截图,无法证明对方有侵权责任,判王女败诉。
王思佳指控,2019年她曾收到一名粉丝寄给她胶原蛋白饮,试喝后在IG限时动态PO文感谢粉丝的爱心,未料限时动态却被截图,并和她的照片合成,制作成胶原蛋白饮的广告,她指控康霖生活及其旗下的尖峯团队侵害肖像权,要求连带赔偿。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王女没有举证是谁截图、变造限时动态,因无法证明康霖公司有变造、使用限时动态截图,不须负侵权责任,判决驳回王女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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