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美容保养业的张男,在网路看到「美容仪」广告,未向卫生福利部申请查验登记,也没有医疗器材许可证,就向大陆的欧菲公司订购100台,报运进口快递货物输入,被台北关稽查人员查获,张男辩称不知是医疗器材。法官依未经核准擅自输入医疗器材罪判刑3月,缓刑2年,向国库支付6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48岁张男在2020年6月间在网路上看到「美容仪」的广告网页,向大陆的欧菲公司订购100台,未向卫生福利部申请查验登记,也没有医疗器材许可证,在2020年6月9日以自己及不知情的胞姊当纳税义务人,透过航空货运公司向关务署台北关报运进口快递货物,自大陆输入「美容仪」。
该批「美容仪」在桃园国际机场通关时,被稽查人员查到,张男坦承擅自输入,但辩称,并不知「美容仪」属于医疗器材。
法官以「美容仪」已遭查获并扣押,尚未对外流通,审酌所生危害并未扩大,考量他素行良好,依未经核准擅自输入医疗器材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向公库支付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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