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符合《土地税法》第17及18条规定,适用地价税特别税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或符合《土地税减免规则》第7条至第17条规定可以申请减免者,例如骑楼、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权人依规定应每年地价税开徵40日前,也就是9月22日之前提出申请,当年地价税才能适用,逾期申请者,要到次年才可以使用。

根据财政部统计,土地所有权人申请地价税适用自用住宅地税税课徵及减免案件,每年平均44万多件,经稽徵机关核准自当年度适用的案件大约35万件,以及否准适用案件平均5万件外,仍有4万多件大约1成要等到隔年才可以适用租税优惠税率。

财政部赋税署提醒土地所有权人,记得今年9月22日以前向地方稽徵机关提出申请,才能够适用,而距离9月22日也只剩下1个多月,请民眾注意以维护自身权益。

至于已经申请核准者,如果适用特别税率或者免税的原因没有变更,就不用重新申请,假如适用特别税率或免税原因事实已经消灭,像是全户迁出或土地信托等,应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稽徵机关按一般用地税率课税或者恢復课税。

另外,因为疫情关系使得2020年到2021年有许多民眾无法回国、户籍遭到迁出,且没有其他符合条件者设籍,导致地价税遭一般用地税率课徵,税率是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

财政部指出,只要是土地所有权人在9月22日前申请、检附「户籍遭迁出的设籍人出境因无法回国系因受疫情影响切结书」经核准,2021年度与2022年仍可以按千分之2自用税率课徵,已经缴税者,也会以不计息方式退还差额。

财政部官员表示,现在也已经开放线上申请免插卡、免凭证附件就可以直接上传。(网址:https://www.etax.nat.gov.tw/....../services/OLF0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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