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前县议员谢芳纹涉嫌诈领议员助理费案,经苗栗地检署检察官廖倪凰指挥侦办,19日依谢芳纹及助理徐士凡,涉嫌自2010年至2018年间以虚报人头、虚增助理薪资的方式,诈领助理费522万2760元,共同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中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及刑法中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诉。被告谢芳纹、徐士凡于侦查中坦承部分犯行,并缴回部分犯罪所得共90万元。
本案是由苗栗地检署检察官廖倪凰指挥臺北市调处侦办前县议员谢芳纹涉嫌诈领议员助理费案,先于民国2021年9月28日指挥调查局持票搜索谢芳纹的住处及服务处等共13处场所,复讯后谕知谢芳纹与卓兰镇公所前机要秘书徐士凡各以50万元交保。
全案于19日侦查终结,检方认定谢芳纹、徐士凡自2010年至2018年间以虚报人头、虚增助理薪资的方式,诈领助理费522万2760元,共同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及刑法第214条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诉。被告谢芳纹、徐士凡于侦查中坦承部分犯行,并缴回部分犯罪所得共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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