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行政执行署为方便民眾缴款,自22日起凡缴纳金额在台币20万元以下的小额案件,全国13个执行分署制发的传缴通知书,将全面提供「虚拟帐号」缴款服务。民眾可直接持通知书至4大超商缴款,亦可透过全国ATM、网路银行、网银App等方式匯入个案专属的虚拟帐号。

行政执行署表示,以往民眾欠缴税捐、罚锾或费用,经移送执行分署后,民眾需至各地分署或移送机关现场缴纳,往返奔波之时间成本耗费,恐影响缴纳意愿。

因此执行署自2008年6月起,逐步推动国税、地方税、劳健保费用、交通罚费及环保罚锾提供超商代收案款服务,后续亦新增分署临柜信用卡及行动支付服务,提供更便捷缴款方式,以提高民眾缴纳意愿。

执行署指出,虽然绝大部分的小额案件均已可直接持传缴通知书至超商缴款,但仍有少数案件,例如各县市警察局、卫生局开立罚单等,因移送机关移送件数较少,难以规划实施超商代收案款服务。

为此,执行署自去年6月1日起推动部分分署提供「虚拟帐号」缴款服务,并于今年8月22日扩大于全国13分署全面实施。

民眾日后除可持印有个案专属虚拟帐号的传缴通知书至4大超商缴款(应纳金额3万元以下),亦可使用全国ATM直接缴费,甚至可透过网路银行、网银App(应纳金额20万元以下),不必出门,快速缴纳,省时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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