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名警察因公殉职案,引发警察是否能大胆、正确使用枪械执法的讨论。警政署24日宣布,为鼓励员警正确、合法使用枪械,减轻员警执勤负担,特别律定尔后执勤使用枪械,如仅系单纯对空鸣枪、未造成伤亡或财损等的合法使用警械案件,将经过情形详载于工作纪录簿以代替书面职务报告。

有关各界关切警械使用条例的修法进程,警政署指出,「警械使用条例」部分条例修正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审议,并列为优先法案,将持续积极与委员沟通,及早凝聚各界意见,形成共识,期待立法院下会期能加速通过。

警政署进一步说明修法重点,明定警察为达成任务,于紧急情况时,得扩大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种物品,以弹性灵活运用,符合实需。对于使用枪械适法性之判断基准,成立「警械使用调查小组」,以用枪当时警察人员的合理认知为主,作为审查用枪适法性的基准,保障员警即时判断大胆使用枪械。

另修正遭受损害的被害人,依国家赔偿法规定由警察人员所属机关担负赔偿,以减少员警涉讼负担。如警察人员因公或使用枪械涉讼,警政署表示,现行警察人员因公涉讼延聘律师费用规定均会补助,另设有「警察人员因公涉讼审议委员会」,提供因公涉讼同仁于诉讼期间法律谘询及经费补助,以补公务预算不足,消弭员警使用警械之疑虑。

有关员警应勤装备部分,行政院核定的「精进员警执勤安全方案」,自109年起全面汰换员警现行使用钢(铁)质伸缩警棍5万7194支,增购抛射式电击器4529组予各警察机关,以提升员警应勤装备性能,保障员警执勤安全,前揭装备皆于110年全数配发第一线执勤同仁使用,并持续督促各警察机关落实相关教育训练。另依各警察机关实际需求及使用情形,持续增购抛射式电击器。

此外,警政署表示,目前背心式防弹衣现有数5万8766件,外勤员警每人均核配1件,已达100%。另就女警专用防弹背心,因现阶段国内各执法单位无相关使用情形,已编列112年专案研究经费,评估后续採购依据。至于各项应勤装备(如微型摄影机,也已达外勤员警每人1台),如有损坏故障情形,均可洽原厂维修,或採购汰换。

在强化训练部分,将持续加强员警体能(技)训练,增加建置情境模拟训练场及实弹射击靶场,透过情境模拟训练,强化执勤安全意识,并依勤务况状与需求,结合警械与装备加强敌情观念;另藉由国内、外员警遭攻击、突袭或执勤伤亡案例,加强同仁面对执勤对象不同威胁等级之训练方式,提升危机应处能力,确保员警安全。

针对人力补充部分,警政署表示,会儘速检讨调度警力,并于9月至10月间由定期请调及考训结业人员依需求检讨派补,优先充实各地方警察机关警力。另为落实释字第785号解释健康权意旨,警政署指出,自110年起已陆续试办公务员服务法修正案勤休规定,并检讨人力配置及勤务规划,推动勤务合理编排,以兼顾治安维护、勤务运作与员警健康。

警政署强调,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我们的同袍,我们将持续不断精进,从「法令」、「装备」、「训练」等面向多管齐下,全面提升执勤安全,精实维护治安的量能,也呼吁民眾全力配合与支持警察,做警察坚实的后盾。

#台南 #杀警案 #开枪 #警政署 #员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