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警员凃明诚、曹瑞杰因公殉职,其中曹员更因执行交通稽查勤务没有配枪,被质疑与歹徒对峙时落居下风遇害。警察局长方仰寧26日表示,未来只要主管同意,员警就可以配枪,也将加强员警接敌应变的训练。

方仰寧说,已通令各警分局,警察勤务是动态的,执勤中遇赃车要追,只要同仁的勤务需要领枪都予尊重,也律令交通稽查兼守望勤务、防抢勤务时要带枪,且是强制带枪;至少枪配在身上,执勤会更有保障,不仅在制度上支持同仁,他也勉励同仁,多了警枪虽多了责任与负担,但「流汗总比流血好」。

今天方仰寧在市议会备询时,议员吴禹寰认为,中央针对员警用枪时机,将加速推动《警械使用条例》修法,台南市警察局也应有即时应对措施,避免类似憾事再发生。方仰寧答询说,已要求训练科全面加强员警接敌应变训练,将针对与歹徒肉搏时,如何保持安全距离,维护自己执勤安全的部分,全面强化教育训练。

方仰寧还指出,警察过去有很多勤务都没有配枪,但因执勤是动态的,因此也检讨放宽执勤配枪,原则上只要主管同意就可以配枪。此外,现在巡逻警车上也都会放置警用盾牌或长眉棍等长型警棍,如此在面对持刀歹徒时,至少有抵抗的武器,对峙上才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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