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三高调与人夫阿杰(化名)出游,在社群平台上晒出两人的亲密合影,阿杰的元配看见后,不甘婚姻被介入,怒控告小三侵害配偶权。桥头地院审结,判小三需赔偿15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阿杰的妻子主张与阿杰为配偶关系,但女子小玲(化名)明知阿杰已婚,仍于2021年间与阿杰发展出超友谊的亲密关系,毫不掩饰地在脸书上传合照晒恩爱,让她感到痛苦万分,且小玲与阿杰所为已严重侵害她的配偶权,认为小玲应给付她100万元精神抚慰金。
对此,小玲以书状声明回应,称自己与阿杰的合影为出游拍下,难以此认定她侵害配偶权,纵使她真的侵害阿杰妻子的配偶权,但她与对方曾发生纠纷达成和解,认为再度求偿不合理,要求法院驳回其诉求。
桥头地院法官勘验阿杰妻子提交的照片证据,发现小玲与阿杰亲密依偎,2人牵手、拥抱、头部紧靠还以手合比爱心,交迭的手上配戴同款戒指,甚至阿杰还赤裸上身与小玲接吻等,且拍照地点均不同,明显为热恋的情侣,已超过一般朋友的界线,故不採信小玲说词。
此外,法官指出,小玲所指的协议书是针对伤害的事件所签订,与侵害配偶权无关,参酌双方学歷、身分地位、教育程度与经济状况等,判小玲应赔偿阿杰妻子1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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