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男子去年11月打算找住在基隆市的郭姓前女友谈判,竟与郑姓友人共同偷走陈男的汽车代步。找到郭女时,黄男当街拦住郭女机车,将人押到附近谈判,经附近民眾报案后,黄男眼见警方赶到,竟挟郭女驾车衝撞警车逃离,警方循线逮捕黄男将其依法送办。日前,基隆地方法院审结,依触犯窃盗、强制罪、妨害公务、毁损等罪,判处黄男有期徒刑2年1月。
基隆地检起诉书指出,黄男去年11月为赴基隆找郭姓前女友谈判,与郑男共谋偷走陈男汽车代步。黄男到基隆后,驾车以逼车方式将骑乘机车的郭女拦停,并强押郭女上车,并由郑男骑乘郭女机车,至基隆安乐区的3C卖场谈判。
谈判过程中,黄男与郭女发生拉扯,经附近民眾查觉有异报警,警方赶到现场时,黄男又强押郭女上车,并开车衝撞到场的警车逃逸。黄男将郭女挟持至新北市板桥某处停车场弃车,企图制造断点,再挟持郑女搭乘计程车至某处民宅拘禁。黄男并于过程中恐吓郭女,将在郭女母子机车油箱内掺沙云云。
基隆警方先是拘捕了被黄男留在现场的郑男,将郑男带回侦讯。接着循线找到了失窃的陈男汽车,并于当天深夜寻获黄男及郭女,并当场逮捕黄男。检察官在侦讯后,依窃盗、强制、加重妨害公务罪、毁损公物、恐吓罪、私行拘禁罪等,起诉黄男。
基隆地院审理时,黄男对犯行坦承不讳,法官认为,黄男触犯窃盗、强制、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毁损、恐吓危害安全罪,分别判处4月、4月、5月、3月、3月,得易科罚金之罪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5月,再加上触犯加重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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