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六就是月圆人团圆中秋节,因有连续3天假期!南投县消防局特加强宣导爆竹烟火安全,动员消防人员及县防火宣导队,密集访查县内贩售烟火爆竹的杂货、金香铺等店家;针对烟火爆竹「认可标志」及12岁以下儿童必须有家长陪同才能购买、施放爆竹烟火。违反者可处3000元到1万5000元罚锾,只能在上午8时到晚上10时施放。
南投县消防局及防火宣导大队埔里分队人员,连日到埔里镇多家金香铺,提醒店家注意严格遵守「爆竹烟火管理条例」,只能贩售贴有「认可标示」的合格、安全爆竹烟火;同时提醒前往购买烟火爆竹消费者,务必认明爆竹烟火的「认可标示」,并依照爆竹烟火上所印安全施放方式使用。
消防局科员陈志彦说,贩售业者不得贩卖未贴有「认可标示」的爆竹烟火,或贩卖升空类、飞行类、摔炮类的爆竹烟火给未满12岁的儿童,以及以自动贩卖机、邮购或其它无法辨识购买者年龄的业者,违反的业者都可处以3万元到15万元。
消防局强调,为杜绝不肖业者违法囤积爆竹烟火,将全面查缉本县金香铺、大卖场及夜市摊贩等爆竹烟火贩卖场所,如储存或贩卖超过爆竹烟火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4条所订管制量者;将依据爆竹烟火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没入,并处以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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