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3日到6日,叶姓男子无故拨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110紧急报案专线,次数达1148次,经劝阻不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义分局移送后,台北地方法院依无故拨打警察机关报案专线,经劝阻不听,依定处罚锾1万元。可抗告。

台北地院指出,社会秩序维护法规定,无故拨打警察机关报案专线,经劝阻不听者,可处拘留或1万2000元以下,考量叶男违犯情节、年龄智识等情状,裁定处罚锾1万元,叶如不服裁定,得于收到裁定书5日内以书状叙明理由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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