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女婿、大眾全球投资控股公司董事长简明仁,被控利用旗下大陆子公司进行「内保外贷」手法向国内多家银行套利数十亿元,涉嫌《刑法》偽造文书等罪,事后简明仁与次子简民智5人认罪,台北地检署今给予简明仁5人缓起诉处分1年,并命简明仁、简民智5人共支付公库1620万元处分金。
5人的缓起诉处分金,分别为简明仁800万元、前大眾投资营运长简民智500万元、三希集团财务部副总赵幸芳200万元、会计主管廖恒逸70万元、出纳李慧玲50万元。
简明仁是王永庆二房次女王雪龄的丈夫,他曾在美国韦恩州立大学任教,返台后与妻子及友人共同创办大眾电脑公司,并在1991年8月1日挂牌上市,后转换为大眾全球投资控股公司。
检方调查,大眾集团早年为将制造重心移往大陆,以子公司三希公司转投资大陆的孙公司广仁、广大、广元、广上、广茂科技。由于大陆地区实施严格外匯管制,大陆台商多半透过由大陆地区银行为境外公司担保,再由境外公司向国内银行OBU申请贷款的「内保外贷」手法,同时赚取利差及匯差。
简明仁等人即利用大眾旗下三希集团大陆子公司自2011年间起向美商富国银行等银行申请取得授信额度,再由三希大陆子公司向大陆地区银行申请开立信用状,进行「内保外贷」融资签呈,并自2015年以不实买卖合约,由持交易凭证向大陆的中国农民、华一等多家银行申办信用状。
简明仁等人取得信用状后,再向美商富国银行等多家银行申办出口押匯,检调估计2年间共押匯32次,国内银行共拨款约台币32亿,但事后三希子公司分别将信用状卖断给银行、或因大陆地区开状银行同意为三希子公司承兑,因此未造成大陆及国内银行受到损害。
检方认为,简明仁及儿子简民智等5人涉犯《刑法》偽造文书等罪,因5人没有前事犯罪前科,且均坦承犯行,只是当时因两岸存在利差、匯差之时空背景,为进行信用状内保外贷之财务操作套利,以提高三希集团获利,并非谋取私人利益,恶性非重,给予5人缓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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