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王男自2019年起与陆续林姓女友借钱,到去年尚未还完,为能再续借,竟冒用台中地院名义偽造民事裁定文件,诈称官司胜诉可取回353万元,持向林女再借5万元,林女信以为真出借后,却讨不回来,询问后才知受骗提告,检方侦结,依行使偽造公文书等罪将王男起诉。

王男与做小吃生意的林女交往,自2019年至2021年10月间陆续以身体有肿瘤要付医疗费、支付工程款、工人受伤医药费、进货购买肉品等理由,向林女借了70万元,尚未还完。

王男为能再借到钱,冒用台中地院名义以电脑缮打不实民事裁定文件,内文为「王男于110年5月27日申请转让授予债权353万元给与第三人陈姓书记官」,再撷取台中地检署的公印文图檔,列印成纸本。

王男去年7月间持偽造的民事裁定文件,到林女在西区的小吃店,向她诈称,他的官司获胜诉,对方款项353万元已下来,即将拨进陈书记官帐户,他因调货需借5万元,只要向书记官取回款项,即可还钱。

林女误信,当场出借5万元,事后,向王男催讨,却要不到钱,追查发现民事裁定文件是偽造,才知受骗。

王男坦承先后因医治肿瘤、支付工程、工人受伤医疗及进货等情事,向林女借钱,并签欠条,但否认诈欺,辩称他真的有肿瘤及肝硬化等病,有打算还钱,辩称民事裁定文件是女友缮打,只是为了好玩,他并没有拿来向女友借钱。

检察官追查发现,王男确有肿瘤等就医病歷资料;林女供称,知道王在卖鱼货、且信用状况不好。检方认定,王男向林女借医疗费及工程款等,林女是掺杂男女感情因素出借款项,此部分不能认定诈欺,依行使偽造公文书等罪起诉王男。

行使偽造公文书诈欺取财

#债务 #偽造司法文件 #催讨 #台中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