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园市议员李云强与其妻子孙韵璇,因涉嫌在担任市议员期间,利用人头诈领公费助理补助款289多万元,2人在桃检复讯时均否认犯行,但桃园地检署今天仍依贪污治罪条例将2人起诉。

检警调查,李云强在2014年至2018年间担任桃园市议会第17届市议员期间,与妻子孙韵璇利用徐姓男子和卢姓、杨姓2名妇人的名义,涉嫌诈领公费助理补助、春节慰劳金等共289万余元。

2人侦讯时皆否认犯行,李云强辩称聘书是孙韵璇拿给他签的,并未留意内容,但孙韵璇却反称李云强都知情,她仅负责保管银行存折、提款卡与印章。

检警更发现,李云强夫妇除了卢姓助理外,还与徐男、杨女谈定可提供劳健保及每人每月4千元的人头费,每半年支付1次,年底还会有6千元红包,开庭前更要求助理等人到律师事务所统一口径,偽称有实际从事议员助理工作才领取薪资并补签薪水条。

桃检认为,李云强夫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与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应从重以贪污治罪条例论罪,夫妇2人还涉嫌利用多名人头诈领公费助理相关费用,但这部分罪证不足,不另做不起诉处分,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将2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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