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的越南籍黎姓女子只身来台赚钱养家,与同乡的黄姓男子外遇,黄男不满黎女要求分手,便擅自将交往时拍摄的性爱片传送给黎女的丈夫、婆婆与小姑等人,气得黎女向台湾警方求助。新竹地院审结,依散布猥亵声音及影像罪,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黎姓女子与黄姓男子均为越南籍,两人原为男女朋友关系,但黄男不想与黎女分手,同时为了让黎女与越南籍的丈夫离婚,遂于2021年10月间擅自透过手机将两人交往时拍下的性爱影片,传送给黎女的丈夫、婆婆与小姑及2名不详人士浏览,黎女察觉后,愤而向台湾警方求助。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黄男不以理性沟通处理与黎女的感情问题,只为了使黎女与丈夫离婚,便散布性爱影片供他人观看,已经造成对方心理受创,实在不可取。
法官考量黄男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以及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与智识程度、家庭经济勉持、为在台生活之外籍移工等一切情状,依散布猥亵声音及影像罪,处拘役20天,得易科罚金2万元,没收扣案的性爱影片。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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