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叶姓男子于去年10月驾驶自小客车行经楠梓区加昌路,与吴姓男行人发生口角,叶男竟然以三字经骂吴男,并出言恐吓「有种走过来,我要撞死你」。桥头地院审理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20日。
判决书指出,叶姓男子于去年10月9日晚间近6时,驾驶自小客车,沿高雄市楠梓区加昌路行驶,行至加昌路637号台糖加油站前时,欲右转进入加油站加油,刚好吴男沿加昌路同方向行走在加油站入口的人行道上,二人因细故发生纠纷。
叶男在加完油后,在加昌路及外环西路口,看到吴男准备要穿越马路,叶男将车停放路口,下车后站在车头,基于恐吓的接续犯意,对吴男说:「X你X,有种走过来,我要撞死你」等语。
叶男之后还上车并发动车子,向前行驶后又倒车,作势要衝撞吴男。吴男心生畏惧,报警处理。楠梓警方讯后,依恐吓罪嫌函送桥头地检署。
叶男到案时说,因为吴男一直在挑衅他,所以想吓吓吴男。法官认为,叶男仅因为行车纠纷就开车要恫吓吴男,法治观念薄弱。考虑两造已经和解,叶男也已经付给吴男两万元新台币调解金,吴男也向法院请求从轻量刑,因此判叶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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