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61岁沈姓男老板对女移工毛手毛脚,数度趁女移工独自加班时,偷摸对方的手、大腿等部位,或以越南语询问「跟男友有没有做爱」等语,让女移工深感被侵犯报警求助。新北地院审结,依犯性骚扰罪,处2月徒刑及拘役50日。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沈男为女移工小花(化名)的雇主,2021年9月间沈男见小花独自在办公室加班,便假借讨论工作,趁机偷摸小花的手、捏脸,还抚摸小花的背部与大腿。
同年月间,沈男再度趁小花加班时前往办公室,同样伸手乱摸小花的身体,甚至变本加厉往小花的私处触摸,一边以越南语询问小花「跟男友有没有做爱」、「摸摸又不会怎么样,阿你那么怕干嘛?」、「你在紧张什么,你习惯就好了。来抱一下抱一下,不要紧张就好」等语,让小花吓得打电话向表姊求救,并报警处理。
沈男接受侦讯时不认罪,但小花及其表姊指证歷歷,沈男才终于在审理期间认罪,坦承曾触摸小花的身体,并说出该些性骚扰的话语。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沈男为雇主,与小花并无私交,却趁着小花不能抗拒之际性骚扰,显然欠缺尊重女性的观念,已对小花的身心造成伤害,考量其终于认罪等一切情状,依犯性骚扰等罪,处拘役50日及有期徒刑2月,均可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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