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首件公办都更案─「金门县金城镇西南门里公所暨周边地区公办都市更新案」,在歷经多任县长的施政努力下,于今(19)日上午正式举行签约仪式,该案因私有权人眾多,意见分歧,都更案整合复杂性高,以致推行不易。
位于金城镇经济中心的西南门里公所暨周边建筑物,因年代久远,屋龄老旧,里办公室内部更因建筑斑驳、水泥剥落,钢筋外露而不堪使用,已有倾颓或朽坏之虞,且更新地区内建物邻栋间隔不足,部分建物座落于计画道路用地,已妨害周围公共交通及安全。
县府财政处指出,该案自108年重新启案,歷经1年多与私有地主说明沟通后,经确认意愿并取得土地所有权人参与同意书后,更新基地范围内共27笔土地,土地总面积共1294.25平方公尺。110年2月5日完成本案更新地区之划定,同年8月26日办理实施者第一次公告招商,但由于受疫情影响及营建原物料上涨等因素影响宣告流标。
在确保地主及实施者双方权益下,调整招商文件纳入于111年5月17日办理第二次招商公告,111年6月30日招商截止,经歷资格审查作业及招标文件评选,由「金日新营造股份有限公司」获委员评定为最优申请人。
该案不仅为金门县首例公办都更案,更是6都外首案,预计开发规模为地下2层地上14层住商复合式大楼,总楼地板面积约为8972.25平方公尺。1-3楼规划设置店铺、大型商场、里公所及公益设施,四楼以上规划为一般住宅,以提供优质住宅、商场需求及公益设施,建立多元使用共融环境。透过建筑规划健全建物与周边安全,沿街面退缩、友善里邻,透过建筑设计引入周边都市防灾概念。
金门县政府表示,该案藉由现代建筑规划强化土地合理利用,透过都市更新整体开发,发挥土地价值带动周边商业发展,设置店舖与商场,期能振兴周边商业活动带动当地经济,保留原址维护原住户权益供其继续营业,创造原住户、县府与实施者三方共赢局面,树立金门地区都市更新典范及推动住宅政策的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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