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监狱收容人陈坤和17日趁戒护就医,以铁线解开脚镣脱逃,隔天陈因拒捕自残送医,事后中监认为「脱逃有疏失」,台中地检署则启动「重大案件支援中心」机制,18日漏夜讯问包括,3名中监管理员及1名主管,以刑法163条因过失纵放或便利脱逃罪嫌,分依10万、10万、15万元交保。
台中地检署17日启动「重大案件支援中心」机制,兵分二路,由检察官林俊杰、黄钰雯负责指挥缉捕陈坤和,主任检察官黄裕峯与检事官并调查中监疏纵人犯疏失;据了解,昨日在侦讯台中监狱主管及相关人员,朝瀆职罪方向侦办,并做出强制处分。
法务部与矫正署政风人员至中监展开调查,针对脱逃案涉及行政疏失须调查厘清,中监初步认定「有疏失」,针对相关人员的惩处进行讨论,另是否涉及疏纵人犯涉及刑责,检方说,已介入调查。
矫正署台中监狱指出,陈坤和一脱逃即启动紧急应变作业流程、成立指挥中心,配合检警搜捕陈,另配合法务部政风小组、矫正署政风人员,了解陈脱逃过程,依据戒护流程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陈坤和脱逃事件爆发后,法务部正视此事,但行政疏失部分至少有3项缺失,第1项、陈在戒护就医时有落实搜身程序,但陈如何取得铁线破坏脚镣,却未被戒护人员发现而脱逃,调查厘清追究责任。
第2项、戒护就医仍需上手铐、脚镣,陈却仅脚镣、无手铐,让陈轻易脱逃;第3项、陈当天上午取出钢钉后回病房休息,与其他3名收容人在同1房,因有1人到急诊室检查,由主任管理员负责2间戒护病房,在巡视2间病房空檔时而陈脱逃,被认为有行政疏失。
虽然外界质疑,除行政疏失至少有3项,但是否涉及刑责?台中地检署表示,收容人脱逃、公务员有无疏纵人犯等,目前已分案由检察官调查中,将儘速究明事实,若属实依法将严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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