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保险局今天开出3张罚单,金管会在投资型保单专案金检发现安达人寿违规,开罚新台币60万元;中信银办理保代业务,也因招揽后至送件前检核机制不够妥适,挨罚60万元。

保险局指出,安达人寿办理新契约随机抽样电访,针对外币收付投资型保单,电访范本没有匯率及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询问事项;针对保户缴交保费的资金来源为贷款或保险单借款且购买有保价金的保单,电访内容也没有依商品特性明确告知最大可能损失金额。

保险局也发现,安达人寿投资属性分析问卷未考量保户投资商品别、商品投资期间、预期成长率及可运用资金占总资产比例等因子,不利判断保户投资经验、预期财务目标是否逾越自身风险承受度及财务状况,另将未成年者纳为「40岁以下」最高计分群组,未给区隔计分,没有确实评估未成年风险承受度。

在办理投资型保单销售作业上,安达人寿合作通路业务员没有销售符合客户需求的保单给客户,核保人员没有确实办理核保,且系统没有设置所缴保费是否足以支应首年度保单相关费用的相关检核控管机制,导致保单容易在短期内停效,不利落实商品适合度政策。

资讯揭露方面,安达人寿对于连结基金的投资型保单,配息机制或收益分配机制涉及本金者,商品说明书没有在该类基金名称后方以粗体或显着顏色及相关大小字体加注「基金配息来源可能为本金」。针对以上缺失,金管会总计开罚安达人寿60万元。

中信银今天同样吃下保险局罚单,保险局指出,中信银明知客户缴交保费来源为透过中信银办理信贷,且明白该家寿险公司核保规则并不受理此类案件,却仍招揽保单并送件给寿险公司,显示中信银招揽后至送件前检核机制不够妥适,对此开罚60万元。

金丰保经则因招揽寿险公司保单后,接获该家寿险公司照会,却仅由业务员径行处理,没有覆核机制,也没有及时发现业务员回覆内容与后续契约变更均与寿险公司照会不一致,且契约变更未经经纪人签署,对此金管会限金丰保经1个月改善照会机制与签署作业。(编辑:张均懋)1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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