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人夫发现妻子水性杨花,不仅与3男互传暧昧简讯,又再另一名男子拍摄亲密合照,让他身心大受打击,决定向妻子提告求偿精神抚慰金。内湖简易庭审结,判女子要赔偿1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人夫主张,妻子自2019年5月间离家出走,在婚约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却接续与3名男子A、B、C互传暧昧简讯,还与D男拍下亲密的环抱摸腿照,认为妻子与4男的行为宛如情侣,足以破坏婚姻生活幸福美满,侵害配偶权情节重大,故依法向妻子求偿赔偿金。
对此,女方否认有与3男传咸湿简讯,而D男则为女性友人,且她与丈夫分居多年,没有破镜重圆的可能,更无所谓「信赖、幸福」的婚姻可被破坏。
内湖简易庭审理后,法官认为,人夫所提交的照片中,明显可见D男的粗壮手臂关节、前额微秃的身体特徵,明显可知D为男性而非女性,此外,女方侵害配偶权在先,无理由主张婚姻无法回復,故不採信女方说词,酌情后,判女方应赔偿1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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