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与越南籍妻子结婚不到1年,疑似因婆媳问题导致两人大吵,妻子气到回越南,要求丈夫支付30万元台币才愿意返台,但丈夫不愿付,并向法院诉请离婚。新竹地院审结,认为2人分居超过3年,婚姻已出现破绽难回復,故判准离婚。
判决书指出,男子主张,2018年4月间于越南与越南籍妻子结婚,婚后2人飞来台湾生活,但某次与妻子大吵后,妻子于2019年间出境返回越南,至今不愿返台,要求他给予30万元新台币才愿意回台,他没照给,随后便收到妻子从越南寄来的离婚诉讼书状,认为妻子无心维繫婚姻,故他也向台湾法院诉请离婚。
新竹地院审理时,男子的友人证称,夫妻双方常因婆媳相处与金钱观念不同起衝突,且两人分居已久,婚姻应该无法继续维持等语,而女方经合法通知,并未于言词辩论时到庭,也未提出书状陈述,故认定男方说词为真。
法官酌情后,认定女方来台与丈夫相处时间不长,随即又返回越南,收到丈夫联繫也不愿意回台,显见已无维繫婚姻的意思,且两人分居已超过3年,夫妻感情日渐淡漠,实在难以期待双方能继续经营幸福美满的生活,故认定此段婚已产生破绽难以回復,女方需负较大责任,准许离婚。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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