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中心表示,此次修正重点包括:一、参考全球永续性报告协会(GRI) 2021年更新版本,修正企业编制报告书适用准则,未来应参考GRI发布之通用准则、行业准则及重大主题准则编制永续报告书;二、参酌永续会计委员会(Sustainable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准则,考量产业特性,订定产业重大性且投资人关注之永续相关指标,包含食品及餐饮收入占其全部营业收入之比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化工、金融、水泥、塑胶、钢铁、油电燃气、半导体、电脑及周边设备、光电、通信网路、电子零组件、电子通路及其他电子等产业,需依作业办法附表一之一至一之十四,加强揭露产业永续指标,惟考量实收资本额20亿元以上未满50亿元者为首年度编制永续报告书,除食品、化工及金融保险业外,得自113年起适用;三、参酌气候相关财务揭露建议(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 TCFD)准则,规范应编制永续报告书企业应揭露气候相关资讯揭露事项共九项,订定于作业办法附表二;四、为进一步强化永续报告书品质,加强规范办理永续报告书强制确信之机构与人员,于作业办法加入「上市上柜公司永续报告书确信机构管理要点」相关规定,并自113年起适用,该要点将于今年度第四季发布。
柜买中心指出,此次作业办法之修正,除参考国际永续揭露相关准则外,亦考量国内产业特性,订定适合国内业者适用之规范,并配合各项新订定之指标,编制问答集,提供更具体之说明,期能减少企业适用之疑虑,并提供气候相关财务资讯揭露之参考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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