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陈姓妇人去年陆续到左营区海军管理的土地焚烧废弃电线,以及到眷村偷取3辆外观良好的自行车。左营警分局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桥头地院审理后,依非法侵入与窃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陈姓妇人于去年8月骑乘机车到军方的土地,该区入口属于国防部政治作战局海军陆战队军眷服务组管理,且入口设有非经允许不得擅入的告示牌。但陈妇趁着入口无人看守时,侵入该区域,并放火烧毁废弃电线,拾取铜线变卖。高雄市环保局清洁队员发现后报警。

陈姓妇人还于去年10月5日晚间到慈晖六村停车场偷取3辆自行车,共价值1.5万元新台币。此案经军方报警,左营警分局讯后移送桥检侦办。陈姓妇人主张,她没有侵入军方的土地与行窃,她只是到眷村去拾荒、喂狗,以为自行车是民眾不要的,所以才拿走。

桥头地院审理后,陈妇犯侵入建筑物附连围绕之土地罪,处有期徒刑3月;又犯窃盗罪,处有期徒刑4月。两罪併罚,陈妇应执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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