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议会29日审查台东县各单位明年度预算,县议员林参天质询环保局长郭建成「环保局是否曾经对县府建设处偷排污水开罚」,郭证实,的确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建设处开罚共184万元。
由台东县政府建设处兴建的台东市水资源回收中心2021年10月正式营运,2021年未取得营运操作许可偷排放水,遭到台东县环保局开罚厂商184万元。
「请问是否在拿到排放许可前就偷偷营运了?」林参天指出,台东市水资源回收中心在尚未取得营运操作许可前,就开始偷排放水,经民眾检举,环保局拍照存证并向建设处开罚184万元,「公家罚公家」。
郭建成回应,水资源回收中心于2021年9月27日取得水污染防治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前即有排放废水行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裁处151万2000元。另外,后有现场查核与许可不符违反水污法,及自动监测设施未于期限前完成设置等违规,处罚33万元,违规裁罚金额总计为184万2000元。
林参天说,台东污水处理厂和污水道许多工程有问题,包括延宕将近1年的工程未罚款等,目前检调都在侦办,前阵子也约谈建设处相关人员。
县府建设处城乡环境工程科长陈承龙表示,台东市水资源回收中心自2021年2月起营运,厂商营运前理应取得排放水许可。但厂商延宕至去年9月才取得,因此2月至9月期间的排放水遭到民眾检举,强调目前已经取得排放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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