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近来争议连环爆,国民党立委郑丽文昨(5日)再爆,镜电视董监事与财务长9月22日回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中直指,镜电视至今与精镜传媒(镜周刊)无法切割,连人资、财务系统都是共用,已违反当初NCC给照附带条件要求,她要求NCC应尽速撤镜电视执照,否则将告发瀆职。对此,镜电视今发表5点声明,表示「完全没有共用情事」,期望各界停止政治操作,恳请主管机关尽速通过公司频道上架申请。

镜电视声明:

1、近日媒体同业、部分民代对于本公司多有指教,加上内部文件资料遭到渲染扭曲,造成本公司信誉损害,其中引起涉法疑虑以及不当误会部分,本公司自应向公眾说明澄清,避免争议。

2、本公司人资、财务系统均由本公司自行向厂商採购建置,所有资料亦仅有本公司之人资、财务部门有独立存取权限,完全没有共用情事。

3、本公司机电、编播系统之运作,皆按附款内容营运,相关合作事项亦均以一般商业模式进行,绝无任何非常规交易或不当利益输送情事。

4、依公司法第208条规定:「董事长对内为股东会、董事会及常务董事会主席,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向主管机关回覆函询事项,并就回覆内容负责,一切均依公司法相关规定办理。

5、本公司全体同仁致力客观多元的角度制播新闻内容,产制作品受新闻领域相关的各大奖项肯定,品质内容有目共睹,绝无偏颇。惟全体同仁的心血结晶,却被外界泛政治化的不实谣言全盘否定,令人痛心。本公司再次呼吁,期望各界先进停止政治操作,并恳请主管机关尽速通过本公司频道上架申请,本公司将继续为新闻媒体从业环境尽心尽力,让臺湾人多一个收视优质新闻频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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