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爆发喧腾一时的「松山之乱」案,黑衣人徐权衝进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砸毁电脑,被判刑6月,未予缓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定谳。台北地检署原订上月30日通知徐权到案,但徐权未到案,检方命警方拘提后,徐权终于在今日下午自行到北检执行科报到,检察官讯问后,认徐权挑衅警方公权力尊严、法治观念荡然无存、更增国人对警方执法信赖感之疑虑,驳回徐权易科罚金之声请,送监执行。

本案缘于去年4月16日时任松山警分局督察组教官杨忠蒞酒后,与徐权等10名黑衣人起衝突,徐等人追逐杨衝进中崙所,因找不到杨,大声咆哮,徐权抄起铁椅,砸坏值班台警用电脑萤幕,检方侦结后,仅起诉砸坏电脑的徐权。

台北地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徐权与时任松山分局督察组教官杨忠蒞在外发生纠纷,即尾随杨进入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内欲找杨理论,遇事不知理性、冷静处理,无视在场执行勤务员警之劝阻,竟举起铁椅恣意砸毁员警的公务电脑萤幕。

北院考量徐权与告诉人调解成立,但因松山分局不同意和解,而尚未履行,依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但警方认为判太轻,提起上诉。

北院合议庭二审认为,徐权犯案时精神、意识都正常,无视员警执行公务而砸毁公物,构成妨害公务罪与妨害秩序罪,后续又因监视器画面遭删除等风波,害员警遭惩处、主管被调职,维持6月刑度,也没缓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定谳。

本案还有一段小插曲,北院二审原定于7月22日上午11时宣判,但承审谢姓女法官持续开庭审理多起案件,还一度情绪化地拍桌说:「我就是不宣判」,延迟至中午12时18分才宣判,引发在场民眾和媒体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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