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已婚男子与女上司出轨,两人共同编辑一份线上行事历,详细记载相恋的进展细节,提及曾至东京、大阪等地同游,就连汽车旅馆的地点都写得一清二楚,气得元配提出侵害配偶权诉讼。案经上诉被高等法院驳回,女上司仍须赔偿30万元精神抚慰金,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元配主张,于丈夫自2013年间结婚,现已协议离婚,但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与女上司发生婚外情,共写线上行事历,记载婚外情细节,内容包含公开场合牵手互动、至日本东京及大阪等地游玩,就连去汽车旅馆都标示详尽,让她深感痛心,并向两人提告求偿100万元精神抚慰金。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重新勘验证据,发现光碟截图中,明显可见男方于公开场合搂抱女上司,互动与职场上司对下属完全不同,可知两人关系匪浅,此外,行事历的对话宛如情侣,女上司甚至提醒男方回家记得先洗澡湮灭证据,足以得知两人曾发生性行为,且关系确实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际,侵害元配配偶权情节重大。

高院审后仍不採信小三说词,驳回上诉,惟考量一审判男方与小三须连带赔偿60万元精神抚慰金,但元配撤销对男方的告诉等,经计算后,判元配得以向小三请求30万元精神抚慰金。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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