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男子不满交往8年的女友提分手,5月8日在前女友上班的军营门口埋伏,趁她下车拿行李,两度衝撞、辗压,造成前女友的骨盆、腰椎骨折,面临瘫痪危机,事后张姓男子诓称是撞车非撞人,南投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张男犯行残酷,犯后态度难认良好,依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7年2月。
判决书指出,被害人在集集镇的营区工作,5月8日晚上她搭乘父亲的座车回营区,讵料,张姓男子早已在现场埋伏,趁着前女友下车取行李时,开车撞倒前女友,还倒车加速再辗压,造成被害人全身多处骨折送医;张姓男子闯祸后开车逃逸,半小时内握网,被依杀人未遂、伤害、毁损等罪嫌侦办。
被害人说,当天她开后座车门拿行李时突然遭撞,当场倒卧在车旁地上无法起身,「 上半身还有感觉,但下半身就没办法动,对方竟倒车再加速往我身上辗压」,造成她的骨盆、左大腿骨折,长官见状赶快将她移到路边,以免再度被撞。
事后张姓男子矢口否认撞人,强调是撞车,没有杀人犯意,仅有毁损之意。张姓男子向法官诓称,他先撞车,没想到车被撞后撞倒前女友,倒车后想下车查看,但车门打不开,所以往前开,没有开很快,怕前女友追上来才开车离开。
法官认为,被告张姓男子撞击、倒车、加速再次辗压,过程毫无减速,可见被告当时车速确属急速,他撞站在车前的前女友具杀人之故意,被告说词根本是卸责,不足以採信。
法官说,张姓男子不能平和看待并接受双方分手,单方纠结且怨恨前女友,未念及两人交往8年旧情,竟以极端残暴的方式两度开车衝撞、辗压,犯罪手段残酷,且犯后仍否认有杀人犯意,未能彻底反省,犯后态度难认良好,予以严惩,依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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