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于群益期货的陈姓营业员2013年至去年起,伙同多名其他公司营业员以代操期货、投资海外基金及透过国外交易平台投资期货名义,对外诈取资金,9年来吸取11亿元,并将资金转往境外银行隐匿,但经检举后,新北地检署昨指挥兵分多处搜索,查获多项物证,认为陈男涉犯银行法、诈欺、洗钱防制法、期货交易法等罪嫌重大,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新北地检署黑金专组主任检察官洪三峯、检察官陈柏文昨日指挥台北市调查处机动工作站、台北市刑大等执行搜索,前往台北市、新北市多处地区,查扣契约书、电磁纪录及价值数百万元的出售房屋价金,并约谈陈男等9名被告、6名证人到案说明。

检方指出,陈男等人长年以代操期货、投资海外基金及透过国外交易平台投资期货名义,承诺返还本金外,还欺骗被害人会约定给付高额红利,对外吸取资金。据悉,陈男等人以每年可获利10%至216%不等红利,诱骗投资人上当。

事实上,陈男等人是将吸收及诈取的不法资金,放置在布莱克威尔公司、亨达外匯公司等境外银行帐户,再用现金提领或多层转匯支付给投资人,以此支付约定获利或偿还投资本金,运用境外银行帐户的目的也是为了隐匿、掩饰不法资金的本质和来源。

检方指出,陈男涉犯银行法、诈欺、洗钱防制法、期货交易法等罪嫌疑重大,有相当理由及事实认为有逃亡、勾串共犯、证人、湮灭证据及反覆实施诈欺犯罪之虞,因此声押禁见获准,其余7名被告则以3万元至15万元不等金额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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