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电影「我的少女时代」女演员瑭霏,本名何映融,8月24日下午1点31分,在中山北路5段、文林路遭卓姓男子当街强盗,瑭霏1人抗敌,在现场绕圈,后经周遭路人围捕压制,依法送办,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加重强盗罪提起公诉。
维基百科上记载27岁的瑭霏,在警局制作笔录时,年龄则是33岁,她当天驾车前往艾成追思音乐会,行经捷运剑潭站,见前方路口停等红灯车辆壅塞,竟下车打开后行李箱,不料却吸引38岁卓嫌的注意,手持小刀、老虎钳衝入瑭霏后座,企图行抢副驾座上摆放的包包。
起诉书指出,瑭霏颈部遭卓嫌左手勒住,她抓住卓的手臂想要挣脱,卓从后座跳下车,直接衝到副驾车门旁,瑭霏也跟着跳下车大海「抢劫」,两人围着车子绕圈,卓一度想要跳上驾驶座,抢走瑭霏轿车逃逸,所幸一旁路人见状,上前帮忙压制卓嫌。
检察官侦查中卓嫌坦承拿取何的Prada皮夹,里面有现金2203元以及金融卡、信用卡,检察官依加重强盗罪、加重准强盗未遂罪起诉卓嫌。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