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长陈其迈当年读完中山医学系公费生后未到偏乡服务,引发争议。教育部今天晚间表示,陈其迈未履行服务义务,但已依规定在1998年透过中山医学大学向教育部缴回其在学期间所受领的公费待遇,等同于无须再履行其服务义务。
陈其迈在1984年获得公费医学生补助,1991年毕业,依规定他毕业后要到偏乡服务6年,但他却未履约,因此引发批评。
1993年前大学与独立学院医学系及学士后医学系公费学生,系依教育部1987年修正发布之「大学与独立学院医学系及学士后医学系公费学生待遇及毕业后分发服务实施简则」之规定进行办理。
依此规定,医学系公费毕业生在服务义务期间,其医师证书由教育部代为保管,作为履约保证;如公费毕业生未履行服务义务,须缴回在学期间所受领的公费待遇,其医师证书续由教育部保管,不影响其医师资格。
教育部说,陈其迈因未履行服务义务,已依「大学与独立学院医学系及学士后医学系公费学生待遇及毕业后分发服务实施简则」第21点规定,于1998年缴回其在学期间所受领的公费待遇,等同于无须再履行其服务义务。
卫福部医事司则表示,公费生经医师国考及格,就已经具备医师资格。但公费医师的执业会有相关规定,须到指定地点或经卫福部同意的地点,公费生如要投入临床工作,就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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