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新竹市长候选人林耕仁中华大学硕论被控抄袭,中华大学20日公布审议委员会结果,认定该论文撰写过程抄袭行为不成立,但有学术瑕疵,也建议通知结果时,应敦促林耕仁日后应以更严谨审慎态度从事论文写作,另针对此瑕疵,学校敎评会也会检讨教师责任。

中华大学透过新闻稿指出,学校于于今年9月7日接获具名检举信函,指林耕仁硕士论文「地区性民代的选民服务及满意度调查之研究—以新竹市为例」涉嫌抄袭戴仁贵中华大学硕士论文「由使用者满意度探讨警政机关内部网站之客制化功能需求—以新竹市警察局局内资讯网为例」。

学校检视检举函内容后,旋即决定立案,后依据「中华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抄袭处理要点」相关规定,于9月14日成立本案学位着作抄袭审议委员会,委员过半数为校外学者专家。

审议委员会自9月17日起共计召开5次审查会,基于检举信函所载内容、被检举人及关系人所提书面说明、资料内容,厘清本案事实。

同时,也参考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所界定「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写文字而未加以注明或企图令人误以为其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者。」之抄袭定义,以及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3点第3款「援用他人之申请资料、研究资料或研究成果未注明出处。注明出处不当,情节重大者,以抄袭论。」之抄袭定义。

审议委员会认定,林耕仁就本案硕士学位论文之写作,并未有抄袭戴仁贵硕士论文情事,因此本案抄袭行为不成立。

但审议委员会也认为,林耕仁硕士论文于目录5.2.1标明其标题为「对推动警政资讯系统者的建议」,此一标题与戴仁贵君硕士论文目录5.2.1之标题相同,而硕士论文内文5.2.1之标题却为「对民意代表的建议」,但其内文中有关于此之实质撰写内容亦为对民意代表的相关建议。此种目录标题与内文标题的歧异,显示林耕仁于硕士论文撰写过程中,欠缺学术研究应有之严谨态度,难能谓为毫无瑕疵。

审议委员会也在调查报告中,建请学校于发函林耕仁本案处理结果时,应同时告知林耕仁此学术瑕疵,并敦促日后应以更严谨审慎态度从事论文写作,而针对此瑕疵,学校敎评会也会检讨教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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