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担任音乐大赛之评审、并经营youtube个人频道的女演奏家,与经营长照机构的男友分手后,对方竟将她手机内之裸照等私密照片传送她的多名亲友,她提告求偿1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考量她精神上痛苦之程度等,判前男友须赔偿100万元。可上诉。
女演奏家指控前男友在去年9月5日凌晨2点多到她住处,解锁她的手机进入窥视并下载她存放在该手机内之裸照等私密照片,还传送给她多名亲友;9日晚间他还到邮局寄送「一位高材生音乐女老师劈腿」等文字内容之信件及储存有原告私密照之记忆卡给她母亲。
她还控诉,前男友为商谈感情问题发生口角,强迫她与其发生性行为,不顾她哭喊不要并挣扎抗拒,持续亲吻原告胸部、嘴巴等部位,将她强行推倒在沙发上性侵未遂。刑事部分检方将前男友起诉。
民事求偿部分,前男友言词辩论期日未到场,台北地院依声请由一造辩论而为判决;法官考量前男友之加害情节、所造成之影响、她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两造之身分、地位、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判决他须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