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高雄江姓女子一家接连染疫,遭卫生局认定刻意「隐匿足迹」,7天后直接开罚30万元,江女不服怒提行政诉讼。高雄地院认为,江女一家对于疫调并非无作为。卫生局没给江女陈述机会,判败诉且需偿还江女30万元,可上诉。卫生局强调江女隐匿7笔足迹,开罚合理,将争取上诉。
去年6月1日,住在高雄小港的林姓男子因新北市友人来访被传染,回家再传染给太太江女及8个月大的女婴,到访的亲友也有2人确诊。江女确诊后直接被隔离治疗,大批疫调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由于江女提供足迹片段零散,卫生局动用大批人力,在江女确诊后3天才完成匡列,认为江女不吐实,一周后直接依传染病防治法开罚30万元。
江女辩称,确诊后就被安排入住负压隔离病房,既紧张又混乱,已经尽可能交代记得的所有行踪。当时全家人还总动员、一起脑力激盪,提供发票、家里汽机车车牌号码给多位疫调人员,希望协助还原足迹,但卫生局仅依片面的证据就指控她「挤牙膏式」提供足迹、直接开罚,还不给她解释的机会,实在冤枉。
卫生局强调,防疫视同作战,稍有不慎或延迟便一失足成千古恨。「疫情处理报告」显示,江女刻意提供4种不同版本疫调,隐瞒家有访客、开车外出、就医等事实,还得动员警政协寻系统追出更多匡列者,已造成社会大眾生命、身体、财产及整体民心动盪,裁处30万元于法有据。
法官认为,疫情处理报告均未明确证称江女有拒绝、规避或妨碍地方主管机关人员疫调的行为,卫生局对其开罚前也确实没给江女陈述意见的机会,最后判罚单撤销,卫生局须归还江女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卫生局强调,当时疫情採取「精准疫调」,力求迅速匡列、阻断社区传播链。经查江女确实刻意隐瞒足迹共7笔,特别是隐瞒至医院就医的事实,害疫情风险扩及40余人,溯源疫调、匡列接触者延迟3天。开罚江女30万元已兼顾手段与行政目的的平衡,卫生局将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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