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仇姓男子为了追求心仪女子,趁隙非法取得对方身分证字号、出生年月日等个资,再输入公费疫苗预约平台、医院挂号系统,查出女子施打疫苗及就医的时间,以此制造两人「巧遇」机会,女子察觉有异后报警,法官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判处仇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仇男因追求女子屡遭拒绝,便到女子住处利用管理员与女子联络之际,趁隙得知她的身分证字号、出生年月日等个人资料,并在去年9月某日于COVID-19公费疫苗预约平台输入女子个资,得知她在某日会到某诊所施打疫苗;又以相同方式,查询医院预约挂号系统,搜集其看诊之医疗纪录,以此制造两人「巧遇」机会。

女子察觉有异后报警,仇男到案后坦承犯行,并签立「道歉书」;法官认为仇男为追求女子,趁隙得知其身分证字号、出生年月日等个人资料,并非法利用、查询有关医疗之特种个人资料,不尊重女子之隐私及资讯自主权,所为不该,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判处仇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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